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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鬼秤收金被勒令2倍赔偿

近日,网民在相关社交平台发布了某黄金回收店缺斤短两的视频,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纠纷解决情况

2024年5月25日晚,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签订《投诉调解书》。店家补足举报人损失金额8648元,并按损失金额二倍赔偿17296元给举报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5月25日,我局对该黄金回收店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立案。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委托开展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鉴定等对案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明,该店使用加装芯片改造破坏其准确度的计量器具从事贵金属回收贸易结算;在收购贵金属经营活动中未保证商品量的量值准确。

5月29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拟合并顶格处以罚款22000元;拟将该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日

网友看法

1、网友猫眼看神州:难道不涉嫌犯诈骗罪吗?是不是应该在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网友心平气和:老农民卖菜才十几元,为什么可以罚款十五万?

3、网友海心沙1990:估计还是闹大了之后修改的纠纷解决情况,要不然怎么会过了将近一周才公布?

4、网友爱唠叨的大妈:不懂就问,这不是诈骗加抢劫吗,不需要公安介入,坐牢吗?罚这点钱对金店老板来说不痛不痒的,有啥效果?

5、网友批评也是一种向上力量:如果个人不能打假,说明工商部门在保护欺诈

6、网友有趣的奶酪gw:铁拳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和解,请问25号跟谁和解的?

7、网友欢快风筝Q9:这店老板厉害,又给摆平了,逃脱了刑罚,保住了其余赃款,换个地,换个名从新开张。

8、网友快乐百灵鸟4:一次损失8648元,还是顶格罚了20000元,难到这个店就缺斤少两这一次?既然处罚了还不能公布店名,让他们长点记性,让消费者少上当受骗点?

9、网友WH乐山水:芜湖那边处理事情很丝滑[大笑][大笑][大笑]

10、网友坚持不懈者:卖点芹菜,拌个黄瓜,掏个鸟窝……都是几万十几万的罚,而看这个店的熟练操作,恐怕已经坑了不少人了,如此恶劣过分的行径,仅仅罚款两万多,呵呵……他们再坑一二个顾客又回来了。对这种恶劣行径,应该罚的他们倾家荡产才对。

11、网友悠然一休:要按照诈骗罪来处理,不是假冒伪劣。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罚款金额不能按照这次计算,要考虑一定的营业时间。

12、网友我是一个柯南迷:这是市场监管的处罚,公安机关的呢[打脸]

13、网友yan港城友哥:罚款两万多,是在鼓励他们继续缺斤少两 一次就坑人家8000多块钱 三次又赚回来了 就算罚他们200,000也不为过 你们这样罚的话是在鼓励他们继续犯罪

14、网友新农业东哥:应该判刑了!

15、网友沉着远山eG:这是犯罪

16、网友甜姐1111:太黑太嚣张了,这是明抢了,还动手威胁,不应该入刑吗?

17、网友镜湖星语:这方面要学习美国,那个处罚力度直接罚到接近破产,只有违法成本高了才会有制止有果,否则就是间接鼓励违法。

18、网友胡言老师:试问,公然诈骗不是犯罪吗? 商家之前非法所得,扣除本次罚款,仍然还有盈余,可以说违法犯罪没有成本,死灰还会复燃[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19、网友隐入尘烟:比买芹菜的老头罚得少多啦

20、网友厚德载物160878058:建议入刑,其他被骗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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