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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引诱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判刑

2021年,被告人李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认识被害人张某(女,15周岁),二人添加为微信好友。2021年10月,张某与李某自愿发生性关系,并被李某拍摄了视频。

2022年11月底,李某多次要求张某与其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同年12月中旬,李某以将视频发给他人观看为由威胁张某,张某被迫与李某再次发生性关系;12月30日,李某以将视频发给他人观看为由威胁张某发生性关系未果后,要求张某发送裸照。

之后,张某按照李某的要求,通过微信向其发送自己裸露照片共8张。办案人员审查证据发现,李某先后实施了以将拍摄的视频发给他人观看为由威胁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拍摄裸照供其观看行为,虽然两个行为都是针对同一被害人实施,但后者并不属于强奸行为的自然延续,而是另起犯意,应当分别评价两个行为。

2023年4月12日,某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李某提起公诉;6月30日,某县人民法院二罪并罚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案件发生后,被害人父母就女儿被性侵一事相互指责、埋怨,并将主要精力放在避人口舌上,忽视了被害人的心理状况。为了更好地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办案人员及时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与被害人父母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孩子走出阴影,把伤害降到最低后,又多次赴5所学校开展了以“防范隔空猥亵,警惕网络黑手”为主题的普法宣传。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周姊沫表示,在此案中,犯罪分子先在网络上对被害人“隔空猥亵”,引诱未成年人线下见面后进而实施身体接触式性侵害,司法机关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同时,司法机关还重点关注对被害人心理健康的修复工作,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同被害人父母一起帮助孩子走出心理阴霾。另外,司法机关以案说法开展校园预防“隔空猥亵”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们正确使用网络避免遭遇“隔空猥亵”,提升未成年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网友看法

1、网友用户4312500308836:未成年不管自不自愿都是强奸,知道吗?

2、网友自由的星星3:强奸未成年应该是死刑吧,现在的中国法律对罪犯太好了'!

3、网友视野德文6h6b:为什么前短时间一个20多岁的和14岁的发生了关系,抓都没有抓。

4、网友ALI5516:第一次是 自愿不违法,第二次威胁发生关系,是强奸,威胁要照片是猥亵

5、网友军哥(军杰)(手机短视剪映):十五岁了还是未成年人?

6、网友田大姐:对那这种色狼强奸少女应判十年以上。

7、网友利辛装修木工张师傅:判刑太低了,应该十年以上

8、网友映雪丫:知足吧,这还给判了,前两天那个14跟13的怎么说的?是聚众淫乱,都不给立案[捂脸]

9、网友坦荡的生活家MF:自愿为啥还判刑呢

10、网友率真冰淇淋A:难道不应该终身监禁吗?

11、网友幸福弗雷德4c:这种法官,到底是在维护法律。还是支持犯罪

12、网友生而平凡的搬运工:化学阉割

13、网友才思敏捷明镜zp:判的太轻了!这种犯罪分子对社会危害极大,影响特别恶劣,对受害人造成了极大伤害!应该严惩重罚!不能姑息牵就!!

14、网友寂寞更落寞:多次强奸才4年半?[大笑]

15、网友赖床最幸福:以后这种人全部没收作案工具就好了,他就绝对不会再犯了

16、网友细心安德烈娅9m8:太轻了

17、网友完美星星Xu:犯罪成本太低,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18、网友风趣山丘VDe:像这样的人渣应该重判

19、网友知情达理荷叶nr:为啥就不能判个十几二十年,犯罪成太低了吧,才十五岁的女孩,这辈子咋活着!

20、网友微醺2540:图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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